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、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。
主旨:銓敘部函以,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、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2月1日部法二字第1145903367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(新北市政府114年12月5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42443137號)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2月1日部法二字第1145903367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(新北市政府114年12月5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42443137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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