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123

 

:::

銓敘部函以,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「同意」、「備查」之適用情形,請依該部112年7月7日部法一字第11255919391號令規定辦理一案。

主旨:銓敘部函以,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「同意」、「備查」之適用情形,請依該部112年7月7日部法一字第11255919391號令規定辦理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7月7日部法一字第11255919392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(新北市政府1120711新北府人考字第1121318830號)
瀏覽數:
登入成功